ST柯利达:柯利达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戚爱华已离任)
公告时间:2025-04-30 16:39:30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上半年,本人为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戚爱华,1969 年 6 月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1992 年 7 月至 1996
年 3 月任上海锅炉厂会计;1996 年 4 月至 2001 年 9 月任上海上房绿化建设有限
公司财务经理;2001 年 10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项目
经理;2004 年 1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上海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 年 2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上海东明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9 年 10 月至 2011 年 4 月
任上海安倍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2011 年 5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投行部执行董事;其主要任职包括:2015 年 10 月至今任上海安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 年 9 月至今历任拓海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5 年 7 月至今任上海与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 年 9 月至今任上海知肤者也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 年 1 月至今任大易健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
经理;2016 年 1 月至今任上海龙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5 月至今任
首帆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5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公司独立董
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一到五月份,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
席的情况。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4 0 4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亲
自参加各专业委员会会议,重点对独立董事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对公司发展战略进行评估,积极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
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审计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
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
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在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积极参与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切实保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现场考察及其他履职情况
在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利用会议时间及其
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通
过电话、会谈、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
事项进展,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合理性。在本人履行职责过
程中,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全面及时地提供所需资
料,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职期间,我对公司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发生。
(二)对外担保情况
2024 年一到五月份,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的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避免资源浪费,本人认为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的提名情况
公司提名委员会于 4 月 25 日提名靳庆彬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提
名委员会委员对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议后,认为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五)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在 2024 年 1 月 31 日发布
2023 年度业绩预盈公告,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司盈亏
方向发生变化,更正公告发生不及时,财务预测数据不准确,被监管机构出具了监管函。公司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要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增加经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度。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年末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为了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因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公司在报告期内积极整改,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开展自查自纠,并按照相关规定每个月披露进展情况,保障投资者对事项的知情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离任,在此本人感谢公司及全体股东在我任职期间给予的信任和支持,希望公司在 2025 年能够规范运作、稳健经营,以良好的业绩回报给广大股东。
特此报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戚爱华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