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20:59:59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5-034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通过议案,具体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十三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议案十四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十五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本议案为逐项表决)
1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2 发行股票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3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4 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
5 发行数量
6 锁定期安排
7 过渡期损益安排
8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9 决议有效期
议案十六 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十七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议案十八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议案十九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
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议案二十 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议案二十一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议案二十二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议案二十三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
议案二十四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及补偿
协议>的议案
议案二十五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宜的议
案
议案二十六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
议案
议案二十七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议案二十八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
的公允性的议案
议案二十九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相关方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议案三十一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3月29日、4月12日发出通知,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下午15:00在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205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尤飞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96人,代表股份3,616,621,3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7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380,115,5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2人,代表股份3,236,505,7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18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88 人,代表股份 315,547,2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5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39,278,2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1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78 人,代表股份 276,268,9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71%。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610,926,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5%;反对5,05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8%;弃权6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9,851,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51%;反对5,05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28%;弃权6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1%。
(二)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81,098,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528%;反对 4,95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0%;弃权 130,569,8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902,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0,024,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514%;反对 4,95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97%;弃权 130,569,8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902,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789%。
(三)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81,152,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543%;反对 4,9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6%;弃权 130,530,1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902,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9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078,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686%;反对 4,9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5651%;弃权 130,530,1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902,085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663%。
(四)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81,101,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6.2529%;反对 4,98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9%;弃权 130,532,5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899,4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0,027,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525%;反对 4,98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04%;弃权 130,532,5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899,4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67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7,017,8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1891%;反对 5,344,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61%;弃权 130,265,5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899,4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4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2,946,7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040%;反对 5,344,8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23%;弃权 130,265,5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899,4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43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80,980,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495%;反对 5,538,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1%;弃权 130,102,8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911,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9,906,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140%;反对 5,538,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51%;弃权 130,102,8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911,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30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458,839,5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373%;反对 27,506,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06%;弃权 130,275,1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914,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7,765,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974%;反对 27,506,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71%;弃权 130,275,1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914,285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