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豆股份:红豆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沈大龙)
公告时间:2025-04-29 18:34:06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沈大龙,男,1952 年出生,高级会计师。曾任无锡机床厂财务会计,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江苏无锡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监管部主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库专家,江苏拜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非执业)、2008 年度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等称号。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未有缺席情况发生。对提交审议的议案,均提前仔细阅读议案的具体内容和相关文件材料。在审议议案时,积极参与讨论,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依法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地审议并投出了赞成票。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度任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度任
本年度应 亲自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亲自出
姓名 期内召开 次未亲自出 期内召开
参加次数 出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次数
沈大龙 10 10 10 9 0 0 否 2 2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出席会议,会上充分利用相
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
本年度任期内 亲自出席 本年度任期内 亲自出席 本年度任期内 亲自出席
姓名
召开次数 次数 召开次数 次数 召开次数 次数
沈大龙 1 1 1 1 8 8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建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 年度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
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
议,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权,按时出席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动获取决策所需材料,对各类
必要事项发表意见,未出现需要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了解并
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年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
正。
(六)现场工作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等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和考察,同时本人通过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与管理层保持频繁沟通,充分了解公司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业绩等情况,现场调研公司门店经营服务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内控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与交流,勤勉尽责地向我们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重新审议与红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转让无锡红日风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等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客观、定价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况。
(三)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和内控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未发生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常年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较强
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选聘了新任董事长,相关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公司董事和高管勤勉尽责,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独立董事的津贴亦参考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方案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尽心尽力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全面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确保公司的决策更加科学、合理,在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股东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5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审慎、客观的原则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司财务情况,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对公司重大事项和监管重点予以持续关注,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效能提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沈大龙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