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骨干员工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18:12:43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5-034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核心骨干员工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推进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以下简称“管理层”)共计 31 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
坚定信心与价值认同,计划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080 万元(含交易费用)的公司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公司管理层均已书面承诺将按照增持计划,在增持
期限内完成增持,并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 12 个月内不减持增持的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政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接到管理层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
及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管理层计划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增
持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尤明杨先生,副总经理(代行总经
理职责)、董事会秘书范晓波先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宋璐璐女士,职工董事邓鹏先生,职工监事车轶新女士及其他核心骨干员工共计 31 人。
(二)增持计划实施前,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尤明杨 董事长、党委书记 0 0
范晓波 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 0 0
职责)、董事会秘书
宋璐璐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0 0
邓鹏 职工董事 0 0
车轶新 职工监事 0 0
其他核心骨干员工 26 人 3,900 0.0002
合计 3,900 0.0002
(三)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
为推进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管理层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种类和方式
本次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种类为公司 A 股普通股股份。
(三)增持股份的金额
姓名 职务 预计最低增持金额(万元)
尤明杨 董事长、党委书记 120
范晓波 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 80
董事会秘书
宋璐璐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80
邓鹏 职工董事 50
车轶新 职工监事 30
其他核心骨干员工 26 人 720
合计 1,080
(四)增持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五)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 6 个月,即 2025 年 5 月 6 日至 2025 年 11 月 5
日。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增持资金来源为公司管理层自有资金。
(七)增持主体相关承诺
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公司管理层承诺:
1.按照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限内完成增持;
2.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增持行为和管理增持股份;
3.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 12 个月内不减持增持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政策、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 本次增持计划是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措施之一。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和实施进展,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2. 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相关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不进行内幕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
3.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