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17:58:30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
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永海先生、杜至刚先生、胡裔光先生就其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分别向公司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自查的书面确认》,公司董事会就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永海先生、杜至刚先生、胡裔光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报告,上述人员及其亲属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中对独立董事应具有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