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乃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16:57:23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5-017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洪岳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 8 名,实际参会董事 8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目标与任务,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结合公司董事会 2024 年运行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公司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听取《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2024 年,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对公司及相关主体的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结合 2024 年实际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4 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各自撰写了《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听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情况报告(朱南文)》《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情况报告(张琪)》《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情况报告(卢建波)》《独立董事2024 年度述职情况报告(蒋德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
税)。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16,415,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
发现金红利 46,566,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前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110,366,000.0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100.37%。
如在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动,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的相关人员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审核并签署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批,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单一业务出具董事会决议;授权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公司对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发放及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予以审议;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公司拟订了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8 票。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项,因利益相关,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投入了较为充足的资源,勤勉尽责,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该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5-023)。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实际经营的需要,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预计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1 亿元的担保(含截至目前已存续的担保余额及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担保额度内签署公司及子公司上述担保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人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经审议,董事会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