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园: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01:50:26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东园 公告编号:2025-054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4 月 28 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根据各级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求,将 18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分配至有担
保需求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并提交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各级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提高各级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根
据公司业务发展融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获得 2024
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1)公司为各级控股子公司在银行、保险、信托、融资租赁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
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
2)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
属子公司等,下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相互提供银行、保险、信托及其它金融机构
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的担保。
经各级控股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后,上述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含)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额度为 0.5 亿元,
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额度为 17.5 亿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
各子公司具体额度如下表:
序号 类别 被担保公司(含下属子公司) 拟提供最高担保额度(万元)
1 资产负债率低 北京华飞兴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5,000
于 70%
2 资产负债率高 合肥阳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5,000
3 于 70% 合肥阳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000
4 合肥阳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10,000
5 合肥阳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3,000
6 湖南阳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4,000
7 梅州阳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2,000
8 海南阳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2,000
合 计 180,000
注:本表中的担保额度为对该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提供的最高额度,实际担保金额
以各级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为准,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且经出席股东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期自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会
前述授权的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对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及相
关文件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股东会审议的接受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均系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前已纳入合并范围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公司将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方式
2、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
以上担保额度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
并与相关银行、保险、信托、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
保金额以各级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为准,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
议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可有力地保证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为各级控股子公司,或者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均是应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为了满足各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求,经各级控股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18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分配至有担保需求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并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为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商业惯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已顺利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在执行重整计划过程中以
债务清偿为目的设立了破产服务信托,信托项下重组资产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公司重整前对信托底层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享有担保追偿权的,公司在按照《重整计划》实际承担担保责任并清偿债务后对相应底层企业的追偿权也作为重组资产交付至破产服务信托下的平台公司,交付后,公司不再承担相应担保责任,不再享有相应追偿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各级控股子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
额度为 19.07 亿元,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益)的 123.99%;实际担保余额为 12.28 亿元,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
资产的 79.84%;实际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 0 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涉及的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