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维通信: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8 23:29:12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