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董事会对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告时间:2025-04-28 22:00:41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 对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园集团”)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一、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长园集团董事长控制的珠海市运泰利控股发展有限公司通过第三方占用公
司资金,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应收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分别
为 29,426.85 万元(其中资金占用利息 476.85 万元)与 26,431.18 万元(其中
资金占用利息 1,831.18 万元)。长园集团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 2023 年度与 2024 年度配合关联方进行资金占用的 7 家供应商及其关联方(含下属公司)追认为公司的关联方。
长园集团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可能存在缺陷,且通过第三方进行关联方资金占用具有故意性和隐蔽性,上会无法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识别公司的全部关联方,因此上会无法确定公司关联方认定是否完整、关联方交易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余额披露是否充分,也无法确定这些事项可能对长园集团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一)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7-9 月,长园集团全资子公司珠海宏广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
广电子”)预付珠海源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视成”)、珠海毅辉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毅辉”)、珠海市诚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控科技”)、珠海市春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宇科技”)合计 28,950 万元,上述 4 家公司收到预付款后直接或间接支付给长园集团主要股东、董事长兼总裁吴启权控制的珠海市运泰利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泰利控股”)。2024年 1 月,长园集团全资子公司珠海赫立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立斯”)预付上述 4 家公司及河南毅辉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毅辉”)合计
28,950 万元,用于归还 2023 年 7-9 月宏广电子的预付款。
2024 年 1-3 月,赫立斯预付河南毅辉、春宇科技、源视成、珠海市泓立泰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立泰”)和珠海市诚邦达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邦达”)合计 26,300 万元,上述 5 家公司收到预付款后直接或间接支付给了关联方运泰利控股。
2024 年 4-12 月,源视成、珠海毅辉、诚控科技、春宇科技和河南毅辉合计
退回赫立斯 30,65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源视成、诚控科技、春宇科
技、河南毅辉、泓立泰和诚邦达合计 24,600 万元尚未退回赫立斯。
长园集团自查发现,上述预付款及预付款退回涉及的 17 份合同及 17 份解除
协议未经适当授权审批,款项收付未经恰当授权且未及时入账,供应商收到预付款后直接或间接支付给关联方运泰利控股,实质为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在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3 年 3 季报、2024 年 1-3 季报的会计差错更正时,根据
资金实际占用方,将资金占用调整至其他应收款-运泰利控股。同时,长园集团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 2023 年度与 2024 年度配合关联方进行资金占用的7 家供应商及其关联方(含下属公司)追认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2023 年年度、2024 年第一季度、2024 年半年度、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追溯调整。影响各期财务报表中的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 ”。主要涉及“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应付款、未分配利润、财务费用、信用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报表项目。同时,根据实质重于
形式的原则,将 2023 年度与 2024 年度配合关联方进行资金占用的 7 家供应商及
其关联方(含下属公司)追认为公司的关联方。
其中,对各期财务指标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目(单位:万元) 2023 年第三 2023 年度 2024 年第 2024 年半 2024 年第
季度 一季度 年度 三季度
总资产 -94.12 206.92 346.33 1,011.55 1,274.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94.12 206.92 323.21 973.49 1,216.51
者权益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94.12 206.92 116.28 766.57 1,009.59
的净利润
(三)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针对上会对上述事项出具的保留意见,公司董事会予以理解和认可,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本次上会提出的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内容,董事会和管理层将制定相关有效措施(“详见(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以消除不利影响,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1、公司根据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对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中
期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主要是将各期末的资金占用余额从“货币资金”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以及公司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应向关联方收取的资金占用利息并确认各期利息收入。
2、2024 年末公司应收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 26,431.18 万元(其中资金占
用利息 1,831.18 万元),2025 年 1 月,相关供应商向公司子公司珠海赫立斯电
子有限公司退还 24,600 万元。经公司自查,2025 年 1 月 9 日至 1 月 16 日,关
联方运泰利控股通过第三方进行非经营性占用 24,466.32 万元。4 月 17 日,公
司收到供应商退回占用资金 24,466.32 万元。截至年报披露日,关联方因资金占
用尚需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2,158.98 万元。关联方计划在 2025 年 9 月 30
日之前清偿占用资金利息。公司将持续定期跟进关联方关于落实归还占用资金计划方案进度,通过一切合法手段追讨关联方占用资金利息,以消除对公司的不良影响,保护公司及公司广大股东的合法利益。
3、公司将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要求,梳理、完善公司各业务流程层面已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公司内部控制运行合理有效。
(1)加强对重大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风险管理,修订《超权限审批制度》,对于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增加审批节点,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2)严格落实执行《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大层层复审资金报批力度,增加审批节点,做到资金管控事前防范、事中审查、事后复查,切实保障
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同时强化资金管控与内部审计监督有效结合,执行大额资金跟踪管理和考核监督管理等措施。
(3)梳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在业务发生前需要确认其是否与关联方存在业务及资金往来等相关情况,防范和杜绝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4、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职能。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风险识别机制,实现风险动态监控;强化内部审计独立性,提升内部审计覆盖深度与精准度,加强内部审计执行力度,强化内控监督检查;落实整改闭环管理机制,明确内控缺失和缺陷责任,确保内控缺陷有效整改,实现“风险可控、审计有力、整改有效”,确保内控体系有效运行,保证公司健康发展。
5、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将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公司治理、财务规范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公司将持续组织开展对公司内部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员工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风险意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同时将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完备和有效执行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绩效考核重要指标。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