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邮科技: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定健)
公告时间:2025-04-28 19:39:41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王定健)
作为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始终保持对公司经营业务、科技研发的密切关注,主动分享行业新动态、积极对接相关资源,助力公司业务发展;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本人始终以审慎、客观的态度发表意见,力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定健,男,1958 年出生,江苏省镇江市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软件系统工程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中国软件高级副总裁、董事;麒麟操作系统董事长等职务。现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委委员;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数智镜像联合创新中心兼职研究员;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 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在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 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针对审议事项,特别是重大事项,与公 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深入研读相关资料,全面掌握议题背景及 核心内容。在会议过程中,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 公司运营情况,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确保决策的 科学性和合理性。
1、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参
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其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 出席股东 其中:是否出席
加董事会 亲自出 参加次数 出席 大会次数 年度股东大会
次数 席
王定健 9 9 8 0 4 是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按照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不同范畴
的事务提供独立的审核和合理的建议,促进公司合规运营,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提
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参会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提名委员会 1 1
审计委员会 7 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进行监督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与控股股东等有可能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本人参会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4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了审核财务信息的监督职责。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及时掌握财务报告的编制情况,重点关注审计机构发现的问题线索,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认真倾听广大投资者的声音,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通过现场交流、电话会议、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状况,全面了解公司发
展动态。并于 2024 年 10 月 18、19 日,到公司开展现场调研,深入
了解重点业务拓展情况,分享行业最新动态、技术发展趋势及市场竞争格局,为公司战略决策和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助力更高效履职。
与此同时,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公司始终予以积极配合,能够及时、完整地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并就有关问题给予认真、详细的回复,不存在
拒绝、阻碍等情况。公司为本人正常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条件支持,有效保障了独立董事职权的行使。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拟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公司向间接控股股东申请借款等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在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类议案的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该类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 年各季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报告均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另外,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强化内控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我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到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审查,我和其他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聘任财务总监的程序规范,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发现拟聘财务总监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本次聘任的财务总监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工作,有利于公司发展。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原董事缪立立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原因,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了徐义标先生为公司董事,完成董事增补工作。同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补选徐义标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通过对审议程序进行监督,对拟聘董事资格进行审核,认为:新聘任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合法、合规。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持续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工作,公司对《湘邮科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同时新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制度的审核、监督了 2024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发放,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2024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制度执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另外,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能够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有效。同时,我还不断提高自身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对控股股东行为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我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继续发挥沟通、监督作用,确保发表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继续坚持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继续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以及较高的
专业水平和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同时,也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之下,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以更好的业绩回报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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