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工具: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沈洪垚)
公告时间:2025-04-28 17:53:48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沈洪垚)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沈洪垚,198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高级会员。2005 年本科毕业于浙江大学机械系,2010 年获浙江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学位,2010 年在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2011 年至 2012 年在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The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制造自动化实验室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3年起,在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任教,2021 年晋升教授。现任浙江大学高端装备研究院副院长;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恒立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大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沈洪垚 7 1 6 0 0 3
2024 年,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作用,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仔细审阅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本人认为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0 0 1 1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
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 1次,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计划、设立奥地利子公司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战略委员会的职责;2024 年度,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2024 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促进公司加强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2024 年,本人通过电话、会谈、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公司也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本人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了解日常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同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会前认真审阅董事会议案的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此外,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与参会的中小股东展开沟通。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系列监管规定,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以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关注重大事项进展,切实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在本人任职期间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2024 年,本人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等均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和义务。包括监督公司日常经营,会议议案审议,对行业和公司的相关发展和问题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讨论,促进公司的发展。
2025 年,本人会继续在已有的基础上,更加努力学习相关知识,遵守法律法规,密切关注公司发展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给出实际有效的建议和意见,持续履行应尽的职责。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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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沈洪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