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轮电梯: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7:35:09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章勇坚、陆文才及董事王叶刚
三名人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及经验的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
委员均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人员结构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 2024 年会议召开情况
在 2024 年度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审议事项 决议情况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暨确认
审计费用的议案
3. 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第四届董事会 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2024/4/7 4.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 一致同意
三次会议 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
6. 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
职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1. 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审计委员会第 2024/4/15 案 一致同意
四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审议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
审计委员会第 2024/5/31 益明细表的议案 一致同意
五次会议 2.关于审议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4/8/12 1.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一致同意
审计委员会第 案
六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1.审议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审计委员会第 2024/8/29 议案 一致同意
七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1. 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审计委员会第 2024/10/17 案 一致同意
八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立信”)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
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
工作。立信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
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
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
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继续
聘任立信担任公司审计工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
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对外报出财务报告,与公司财务及
审计人员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建设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内部
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和督促,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沟通、交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提高审计效率,充分发挥监督功能。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恪守尽职,认真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指导、监督内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内部审计机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良好沟通,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5 年,我们会本着谨慎、客观、独立原则,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和义务,
有效监督外部审计,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发挥内部审计的积极作用,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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