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5-04-27 17:08:59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证券代码:001301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极县里城道乡南沙公路西侧)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二零二五年四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聘请中诚信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在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内,中诚信将对公司主体和本次可转债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存续期间出现对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
四、利润分配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3、现金分红的条件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积极推行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分红除外);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工程、设备等资本性支出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②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工程、设备等资本性支出累计支出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0 万元。
4、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保证现金股利分配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
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利润分配的决策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在利润分配预案形成前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并听取其意见。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同时,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和审议时,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不限于投资者关系管理互动平台、邮件、电话等)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股东关心的问题。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 67,621.25 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年均净利润 95,022.89 万元的 71.16%,具体分红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20,786.50 20,857.29 25,977.46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83,832.71 72,290.50 128,945.45
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24.80% 28.85% 20.15%
润的比率
以现金方式回购注销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 -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各年现金分红金额小计(含税) 20,786.50 20,857.29 25,977.46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合计(含税) 67,621.25
最近三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95,022.89
年均净利润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两年实现的合并报 71.16%
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年均净利润的比率
注:1、公司 2024 年利润分配方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暂未实施完毕;
2、上表中以现金方式回购注销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不包含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售股回购注销金额。
五、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募投项目产能消化及预期收益无法实现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0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达产后,将新增 20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产能,以应对下游锂离子动力电池产品产能扩张和储能电池需求扩大的发展趋势。公司目前产能利用率较高,市场需求较为旺盛,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带来的产能增长具备相应的市场空间。如果经济环境和市场供求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本次募投项目所生产产品毛利率下降以及其他不利的因素出现;或扩产产品不能满足下游产品和技术的发展需求从而导致新增产能无法完全消化,公司将面临预期收益无法实现、投资回报率下降的风险。
(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数且低于净利润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9,442.06 万元、-41,637.37 万元和-28,440.4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8,945.45 万元、72,290.50 万元和 83,832.71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为正且保持在较高水平,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受上下游结算特点的影响持续为负。如果未来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低于净利润且持续为负,公司的营运资金将面临一定的压力,进而对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9.87%、23.96%、22.95%,毛利率连续下降。报告期内,受负极材料市场供需情况变化影响,行业竞争加剧,负极材料市场价格总体下降,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公司毛利率受市场供需
关系、行业竞争格局、公司产品竞争力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若未来市场供需关系发生不利变化、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降,同时公司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上述不利因素造成的不利变化,则公司将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四)负极材料行业增速降低的风险
公司长期专注于锂电池负极材料以及碳素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受以前年度行业需求旺盛的影响,大量企业和资本跨界进入,虽负极材料行业总体处于扩张周期,但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行业两极分化明显,导致我国负极材料出货量增速总体较以前年度有所放缓。如果未来负极材料行业整体增长减缓甚至停滞,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兼具债券性质和股权性质的投资工具。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风险:
1、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内,公司需按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的部分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并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如果公司受经营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