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骐环保:关于调整公司架构、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7 15:44:17
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6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架构、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
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架
构的议案》,上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内容公告如下:
一、调整公司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
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公司架构,监事会的职权由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关
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和实际情况,拟变更公司经
营范围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 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污水处理 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污水处理及其
及其再生利用;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技 再生利用;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让、技术推广;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 术推广;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水质造;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 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 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 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化学品);水污染治理;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污染治理;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新材 制系统装置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料技术研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 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工全软件开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 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水监理除外);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 利相关咨询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信息技术咨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 询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 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废弃材料销售;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 物再生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燃煤 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销 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 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太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 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炼油、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 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电池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
属结构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
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
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三、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安徽省财政厅“财教函〔2011〕963 号”函 经安徽省财政厅“财教函〔2011〕963 号”函同
同意,公司由马鞍山市华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整 意,公司由马鞍山市华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整体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在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在马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
1340500737346428N。 00737346428N。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 第三条 公司于2020 年12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65 万股,于 2021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65 万股,于 2021 年 1
年 1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新增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
文件。 程,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 高级管理人员。
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
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
新增 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
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
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
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污水处理及其再生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 利用;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售;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