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天新材: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7 15:44:02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
共召开六次会议,且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了董事会历次会议、参加了股东大会历
次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依法运作情况以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化发展,较好地
维护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具体工作
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序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召开方 审议议案
号 式
2024 年 01 第九届监事会 现场结 《关于收购安庆华兰科技有限公 司 51% 股权等事项的议
1 月 26 日 第十六次会议 合通讯 案》
1、《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3、《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
4、《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 年 04 第九届监事会 现场结 7、《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2 月 15 日 第十七次会议 合通讯 8、《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薪酬情况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
案》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关于2024年度公司(含子公司)融资规模和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1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04 第九届监事会 现场结 2、《关于<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3 月 26 日 第十八次会议 合通讯 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024 年 08 第九届监事会 现场结 1、《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月 16 日 第十九次会议 合通讯 2、《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2024 年 10 第九届监事会 现场结 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 月 28 日 第二十次会议 合通讯 2、《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2024 年 12 第九届监事会 现场结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
6 月 20 日 第二十一次会 合通讯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 2、《关于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并通过内部调研、查阅公司资料等方式,对公司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情况以及公司 2024 年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
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有关
制度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
营行为。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勤勉尽责、忠于职守,
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 年度,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等方面进行了
有效的监督、检查及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
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三)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
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贯彻执
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则规定进行各项信息披露,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及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公司及时予以披露,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信息按照内幕信息管理的规定进行了登记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义务,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五)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管理。公司募集资金按预定用途使用,详见《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及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以 11,220 万元收购安庆华兰科技有限公司 51%股
权事项及出资人民币 9,800 万元参与投资设立君安回天(杭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等事项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投资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履行了审议、披露程序,除此以外,不存在其他重大对外投资、收购事项;不存在购买或出售资产的情形。
(七)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本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拟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融资额度,公司为部分全资/
控股子公司及前述子公司之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担保。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为安庆华兰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融资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担保。综上,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21.5 亿元。监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核,公司实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逾期担保。
(九)公司及相关方承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严格遵守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存在变更承诺事项或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