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天新材: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燕萍)
公告时间:2025-04-27 15:44:02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燕萍)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4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发表了意见或建议。在履职期间,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性作用,结合自己的专业背景等,向公司提供宏观政策、产业投资分析,提出经营管理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介绍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毕业于武汉大学世界经济业博士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武汉大学中国产学研合作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是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国家社科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武汉大学珞珈特聘教授;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软件协会数字人才工作委员会主委,湖北省妇女人才促进会副会长等学术职务;还兼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四届常委会委员、民建湖北省第九届委员会副主委、民建武汉大学第四届委员会主委等社会职务。1986年7月至今任教于武汉大学,长期从事战略人力资源管理、创新人才与产学研合作、科技人才及其政策研究。曾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武汉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现兼任力源信息独立董事,2022年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8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实际出席董事会8次,
出席股东大会1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
本人对2024年度任职期内所有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站在独立、客观、公正的角度
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履行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召集召开会议,组织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要求,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结合公司经
营情况,对公司收购华兰科技51%股权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进一步提高公
司战略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和其他委员一起认真
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季报及募集资金使用等议案,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情况,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使审计委员会发挥了有效的监督
和指导作用。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要求,对公司薪酬体系建设及董事、高管的薪酬考核等情况
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序号 发表日期 会议名称 发表意见事项 意见
1 董事会战 2024年1月26日 审议《关于收购安庆华兰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等事 同意
略委员会 项的议案》
2 2024年1月6日 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计划》 同意
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3
董事会审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
3 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作报告及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关于2023年度 同意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对会计
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 2024年4月26日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半
5 2024年8月16日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 同意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 2024年10月28日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 同意
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7 董事会薪 2024年4月15日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情况 同意
酬与考核 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8 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审议《关于<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草案)> 同意
的议案》
提名委员 审议《关于推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9 会 2024年12月20日 的议案》《关于推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同意
人的议案》
(三)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了解询问,与其他审计委员会委员沟通后,
在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上提出了年报审计中需重点关注的内容;听取了年审会
计师及公司财务部门的情况汇报,就财务报表编制有关问题询问了解相关情况,
并提出相关意见;讨论并通过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年报
审计总体安排;事前、事中、事后与公司内部审计及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多轮沟通,
及时了解审计工作实施进展,就关键事项询问了解情况,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
公正。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本人现场工作15天,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经营情况专项沟通、与公司财务部、法务部、人力资源部和会计师事务所密切沟
通及其他现场履职工作等方式,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战略
规划、内部管理、研发进展情况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时刻关注行业内与公司有关的
报道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经营提供合理化意
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
及时、准确、完整进行信息披露。跟进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情况、公司发展战略等,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规范治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投资者交流等方式,了解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以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尤其加深对涉及新公司法、公司规范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新公司法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专题培训、第142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2024年董监高培训(新国九条重点政策解读)等,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新规,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各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前述报告均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4年度,本人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并实施,薪酬及考核与其具体管理职责、公司的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结合,独立董事津贴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标准实施,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和实施了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对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阅,认为候选人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续聘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以前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五)收购华兰科技51%股权事项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