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海洋: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文钊)
公告时间:2025-04-27 15:42:26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文钊
本人作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自 2024 年 6 月 29 日任职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有关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文钊,男,1986 年出生,群众,硕士学历。个人工作经历:2008 年 11 月至
2010 年 3 月,北京兆亿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10 年 4 月至 2014 年 12
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深圳市中南成长
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法务;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3 月,中证信用增进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中证信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风控合规总监;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5 月,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2019
年 5 月至 2022 年 11 月,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律师;2022 年 11 月至今,广东连
越(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负责人。
社会兼职: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海国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茂名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私募基金与股权投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财务监督与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会议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6 6 0 0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32 项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2、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本报告期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各类交流座谈会等活动,勤勉尽责,认真仔细审阅每次的会议材料,会议中积极提出个人见解及建议,为公司各项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均合法有效。
(二)股东大会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1、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参加了审计委员会
会议 2 次,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 年上半年审计部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
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审计部工作总结报告》。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四)各类交流座谈会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现场出席参与了 2024 年 8 月
22 日独董调研会;现场出席参与了 2024 年 9 月 20 日独董调研座谈会;线上参
与了 2024 年 11 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公司审计部、财务部座谈会(上、
下午场);线上参与了 2024 年 12 月 18 日前十大股东交流座谈会等会议。
(五)独立董事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 年 6 月底,本人初次任职公司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 10 天,对公司
各项事务处在逐渐了解、熟悉的过程。本人积极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赴公司现场调研的时间,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及年审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保持有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合规经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具体如下:
本人现场出席参与了 2024 年 8 月 22 日独董调研会,听取董事会秘书等高管
汇报公司及董事会自 2024 年 5 月份以来的各项工作内容及进展,及后续公司经
营的规划。2024 年 9 月 20 日现场出席参与独董调研座谈会,这次座谈会与另外
两名独立董事一起,与公司管理层坐下来面对面交流,使得沟通更加高效。座谈会之余,本人实地参观调研公司展览馆、冷藏加工厂及大健康事业部。本人线上
出席参与了 2024 年 11 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公司审计部、财务部
座谈会(上、下午场),听取了公司 2024 年度管理层建议书工作汇报,就发现的问题与年审会计师及财务部、审计部进行了深入沟通,提出了建设性的整改建议,包括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组织架构、风险管理策略等。本人出席参与了
2024 年 12 月 18 日前十大股东交流座谈会等现场会议,听取 2024 年上市公司经
营情况汇报,与前十大股东交流探讨公司阶段性存在的问题等会议事项。
此外,本人 2024 年 8 月现场参加山东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上市公司 2024
年第一期董监高培训班;2024 年 11 月线上参加“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培训。通过此类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任职半年来,本人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等,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对公司的各类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以及和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顺畅沟通交流,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参与年审会计师及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门沟通,就公司财务状况、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审计关注重点、审计工作进展及安排等方面进行探讨,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以“线上+线下”形式,多次召开座谈会议,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做了重点工作,督促公司进一步合规合法地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关于公司的媒体报道、股吧、论坛、深交所投资者关系平台,就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及时联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了解相关情况,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报告期本人履职期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也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经营管理层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安排现场的接待调研工作,对公司加工厂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汇报,及时回应本人关注的问题,为本人提供便利顺畅的履职渠道。公司主要股东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未对本人履职施加影响或压力,能够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相关事项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恪尽职守,与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高效沟通,为完善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对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我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文钊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