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玻A: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7 15:35:54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 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 司对致同在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 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 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 李惠琦 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239 人
2024 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注册会计师 1,359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超 400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7.03 亿元
2023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
(二)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何时成为注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项目组成员 姓名 册会计师 从事上市 在致同所 本公司提供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公司审计 执业 审计服务 情况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项目合伙人 杨华 2006 年 2006 年 2017 年 2023 年 司 6 家,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签字会计师 邓金超 2011 年 2009 年 2019 年 2024 年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 3 家
质量控制复 邱连强 1999 年 1999 年 1998 年 2023 年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
核人 司审计报告 8 份
致同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58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在审计过程中,致同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向其专业技术部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项目组应就分歧事项、处理过程和最终结论形成工作底稿记录。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致同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不直接参与项目且不在项目中承担签字责任的合伙人或其他类似职位的人员,且具备适当的胜任能力、充足的时间和权威性,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并在实施项目质量复核时保持独立、客观、公正。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复核的范围和程序具体取决于项目的复杂程度和风险程度,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阶段、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完成阶段。
(四)项目质量检查
致同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四、工作方案
年报审计过程中,致同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等。
致同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致同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致同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致同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等多领域专家,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致同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致同根据财政部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目前购买职业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9 亿元,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