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阿股份: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6 00:16:46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 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认真履行各项 监督职责,依法行使职权,监事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公司规范运 作、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 进行了有效监督,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审议,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现将主要工 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会议,会议的通
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1.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
2.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议案;
3.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4.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5.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
1 第九次会议 2024 年 04 月 25 日 2024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6.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 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7.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案;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1.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
2 第二届监事会 2024 年 08 月 28 日 2.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第十次会议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1.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第二届监事会 议案;
3 第十一次会议 2024 年 10 月 28 日 2.关于公司拟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
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暨接受关联方
担保的议案。
4 第二届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
第十二次会议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4 年度相关事项监督检查并发表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均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充分保障了信息流通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更好地维护了股东利益。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等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积极履行义务,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情况,并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均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和职责权
限,财务管理规范;定期财务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严格遵循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募投项目延期等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结合所处行业、经营模式、及自身特点等情况,已建立一套比较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不存在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认为: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具有较强的监督和管理能力,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认为:公司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暨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项目建设符合公司业务战略布局和长期发展需要,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无偿担保有利于该项目的顺利开展。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与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 2025 年工作计划
2025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进一步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以及公司财务、公司内控、公司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监督,持续加强募集资金、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管,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同时,持续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