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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川药业: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20:12:48

证券代码: 600566 证券简称: 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25-015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资料于2025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大楼十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新春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90 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及长远持续发展,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战略、资金需求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后制定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的利益共同体,促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
1、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的利益共同体,促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审慎审核后认为:本次取消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按照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经审查,上述专项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内部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以及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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