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碳谷: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9:50:47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 [2025]00000859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DehaoInternational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imitedLiabilityPartnership)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 3-7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德皓核字[2025]00000859 号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碳谷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吉林碳谷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吉林碳谷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德皓核字[2025]00000859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 吉林碳谷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
反映了吉林碳谷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吉林碳谷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吉林碳谷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翔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韩丽新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吉林碳谷碳纤维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3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17.48 元/股,发行股数 46,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804,0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92,011,750.97 元,并于 2023年 7 月 17 日到账。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准验字[2023]2021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银行账户状态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已按规定
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22050161633800001626 0.00 使用完毕,账户已
限公司吉林市哈达湾支行 注销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 募集资金已按规定
林吉营支行 8914960991888888 0.00 使用完毕,账户已
注销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 募集资金已按规定
份有限公司永吉支行 0710447011015200007807 0.00 使用完毕,账户已
注销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金额 804,080,000.00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 12,068,249.03
募集资金净额 792,011,750.97
减:年产 15 万吨碳纤维原丝项目 664,954,401.18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511,103,936.65
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投入金额 142,458,664.53
直接投入 11,39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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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减:偿还银行贷款 130,000,000.00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70,000,000.00
直接偿还银行借款 6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账户增加项(利息收入等) 2,943,127.21
减:手续费 477.00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行投入以及支付发行费用。
截至募集资金到位日(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 581,103,936.65 元(含税),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990,566.04 元(不含税)。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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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上市公司定向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