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华体科技: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丹)

公告时间:2025-04-25 18:23:56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及要求,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
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独立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独立董 简历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事姓名
何丹 女,1976 年出生,博士学位;西南财经大学会 否。
计学院院长助理、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入 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选财政部 2020 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四川省学术与 未有在公司及附属企业、公司控股股东单
技术带头人(后备)。现任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位任职的情况,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司独立董事、华体科技独立董事。 股票,任期内未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处取得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
其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与公司管理,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进行认真审核,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特别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我们认为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
合法有效。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在召开会议前及会议期间,与公司积极沟通、联系,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审慎决
策,在对所有议案进行客观谨慎的思考后,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姓名 应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
事会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未出席会议 会次数
何丹 12 2 12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0 0
审计委员会 5 5 0 0
战略委员会 1 0 0 0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0 0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
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进行认真审核,充分了解与议
案相关的各项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保
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 2024 年度召开的上述会议审议的议案全
部赞成,未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
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
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独立职权,
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审核、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监督和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和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
四川辖区 2024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及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积极采纳中小股东的建议。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经营层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议案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工作,与本人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并及时就有关问题认真予以回复,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等情况,为本人正常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本人按照公司相关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 3 月 15 日,独立董事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

2024 年 12 月 10 日,独立董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与四川恒基华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与四川恒基华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次增加与恒基华体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人民币 600 万元。
本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仔细核查。上述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进行定价,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二)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 年度,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上述情形。
(四)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 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资格、资质、执业质量及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续聘信永中
和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六)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 年度,因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到期,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续聘蓝
振中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七)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上述情形。
(八)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第
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提名梁熹先生、梁
钰祥先生、刘毅先生、满博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于波先生、毛道维先生、何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提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1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提名梁熹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提名刘毅先生、张星智先生、杨杰先生、蓝振中先生、徐洁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提名蓝振中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提名徐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以上提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4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有关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华体科技603679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