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云钛业: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23:34:40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11 次会议,审议议案 27 项,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2024.2.28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2024.4.19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6、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的议
案
8、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4.26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议案
2024.5.14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
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4.5.31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会主席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6.6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2024.6.19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议案
2、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稿)》的议案
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2024.7.18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股票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8.28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1、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议案
2024.10.29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
议案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2024.11.12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1、关于拟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二、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 年,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
2024 年度,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能够勤勉尽职、遵纪守法,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4 年,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报告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健全,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行为严格遵照并执行了公司的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全面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内部控制情况
经审阅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结构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在 2024 年度的所有重大方面都得到有效的内部控制。
(四)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银行授信关联担保业务进行审查,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关联担保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公司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未发生有内幕
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六)检查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可转债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未发现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八)对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意见
关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情况出具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