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发展: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22:45:54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计报告 1-5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9-109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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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5)第 442A015736 号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发展)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平潭发展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平潭发展,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8 及附注五、43。
平潭发展主要从事纤维板生产销售、林木业务采伐销售、硫酸钾及原木贸易、房地产销售等业务,由于收入为平潭发展的重要业绩指标,平潭发展本期营业收入 156,339.13 万元,较上期增加 26.78%,由于收入对于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且收入是否真实、是否准确地计入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和测试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抽样检查销售合同,分析主要合同条款以及结算方式,评价管理层对控制权转移时点判断的合理性,是否与会计准则的规定一致;
(3)针对贸易业务,检查和分析贸易合同条款,从“三个迹象”评价管理层对贸易业务主要责任和代理责任判断的合理性;
(4)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包括月度变动分析和同比分析,对毛利率较低的贸易业务进行重点检查;
(5)针对房地产收入,查询监管部门公示的符合交付条件文件及房屋备案情况,检查销售合同、发票、交房手续,并访谈行政部门,抽查业主房产证办理情况,评价房地产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准则规定;
(6)针对贸易业务,检查招投标文件、销售合同、运输单据、进口货物提单、仓储文件和客户签收单据等,验证收入的真实性;核查贸易收入链条上交易对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7)结合应收账款,对主要客户抽样执行函证程序;
(8)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评价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存货减值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3 及附注五、8。
平潭发展期末存货账面价值 172,657.27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46.53%。
其中地产项目存货账面价值 116,321.08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31.35%。开
发成本及开发产品余额 178,601.11 万元,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 62,280.03 万元。管理层每年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将存货的账面价值与其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以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减值。由于地产项目存货对财务报表的重要性,同时在评估存货减值时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地产项目存货减值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和评估存货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
(2)对管理层进行访谈,获取管理层对房地产项目的分析报告、销售
计划、成本预算等资料;
(3)了解对房产行业的最新政策以及当地同类地产项目的市场交易情
况,结合项目的预售情况,评估管理层的销售预测是否合理;
(4)获取管理层的减值测试报告,评估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预测、折现
率等关键参数选择的合理性,评估方法是否适当,并对计算过程进行重新计算;
(5)评价管理层进行减值测试时所聘请评估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
质和客观性。
四、其他信息
平潭发展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平潭发展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平潭发展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平潭发展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平潭发展、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平潭发展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平潭发展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
财务报表附注
公司基本情况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福建省中福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经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闽体改(1993)078 号和闽体改(1993)
134 号文批准,系由中国福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独家发起设立。本公司于 1996 年 3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0 年 4 月,上海福建神龙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福建省神龙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通
过收购股权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2003 年 4 月公司更名为福建省昌源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
2008 年 1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85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福
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行新股 258,454,464 股。根据本公司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以本公司 2007 年 6 月 30 日的资本公积金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定向转增 3 股,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本次股改增加公司股本 26,192,447 元。2008 年 3
月 26 日,本公司更名为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名称变更为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07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 72,800,000 股,发行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651,851,565 元。
根据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95,555,469 元,转增后,公
司股本增至 847,407,034 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37 号《关于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8,483,412 股,
发行后股本为 965,890,446 元。根据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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