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仁科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22:09:43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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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0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5SYAA1B0248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仁科技”或“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利仁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利仁科技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利仁科技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利仁科技2024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鉴证报告(续) XYZH/2025SYAA1B0248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3 号)批准,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48.4443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 19.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506.7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4,016.36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490.41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2SYAA1028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991.89 万元,其中本报
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4,852.84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3,658.14 万元(包
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项目 募集资金发生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365,067,749.25
减:保荐承销费用 24,968,026.99
实际到账金额 340,099,722.26
减:律师费、审计费 4,900,000.00
减: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660,000.00
减: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用等其他费用 111,200.00
减: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 5,520,912.54
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158,919.49
减:信息化建设项目 1,717,302.31
减:年产 910 万台智能厨房小家电、220 万台 148,042,737.00
智能家居小家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减:手续费 3,373.19
加:利息 11,596,084.18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36,581,361.91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序 专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项目名称 账户余额(元) 备注
号 称
北京利 南京银行股份有 募集
1 仁科技 限公司北京分行 05062100000 年产 910 万台 112,238,927.11 资金
股份有 营业部 02204 智能厨房小家 专户
限公司 电、220 万台
利仁科 中国农业银行股 智能家居小家 募集
2 技(嘉 份有限公司海盐 19361001040 电生产基地建 10,145.80 资金
兴)有 百步支行 012032 设项目 专户
限公司
北京利 募集
3 仁科技 招商银行北京分 57191359471 信息化建设项 24,332,289.00 资金
股份有 行营业部 0502 目 专户
限公司
北京利 中国建设银行股 募集
4 仁科技 份有限公司北京 11050161360 补充流动资金 0.00 资金
股份有 西四支行 009866666 项目 专户
限公司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6888 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累计现金收益为 4,300,756.66 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
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除经批准的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