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联合: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5-04-24 21:56:12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全体独立董事,本次会
议于2025年4月15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的需要,交易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2.审议通过《关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 2024 年风险持续
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保利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其经营资质、内控建设、经营情况均符合开展金融服务的要求。公司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的金融合作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保利财务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客观公允,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宏前、李德军、曹瑜强
2025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