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电器:航天京开创业投资(潍坊)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21:27:41
航天京开创业投资(潍坊)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〇二三年度、二〇二四年一至四月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计报告 1-3
资产负债表 1-2
利润表 3
现金流量表 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6
财务报表附注 7-25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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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4)第 110C029111号
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航天江南集团有
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航天京开创业投资(潍坊)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航天京开基金)按照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包
括 2023年 12月 31日及 2024年 4月 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及 2024年 1-
4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公允反映了航天京开基
金 2023年 12月 31日、2024年 4月 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2024年 1-
4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
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航天京开基金,并
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
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编制基础和报告使用范围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二对编制基础的说明。如后
附的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后附的了航天京开创业投资(潍坊)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财务报表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的规定及将期后(截止
2024 年 7 月 31 日)的增资事项以及分配项目退出款、分红款事项模拟调整
至资产负债表日编制财务报表,仅供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贵州航天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航天京开创业投
资(潍坊)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所涉及航天京开创业投资(潍坊)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财产份额价值估值使用,不做其他用途。相应地,本报告仅供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航天京开创业投资(潍坊)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所涉及航天京开创业投资(潍坊)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财产份额价值估值使用,不做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航天京开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计划清算航天京开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航天京开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 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 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所获 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航天京开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 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 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 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航天 京开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 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 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四年八月六日
财务报表附注
一、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概况
航天京开创业投资(潍坊)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企业”或“本企业”)系由航天
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原贵州航天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
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湖州莫干山高新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湖州莫干山高
新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投资有限公司、潍坊潍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万
创领汇成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深圳一元航天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航天科
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合伙企业。本企业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在潍坊市奎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MA1FL6WN57。
本企业注册地: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健康东街 13600 号世博国际商务大厦 B 座 22 层
2212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一元航天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房亮)。
本企业经营范围为: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
业)。
2、历史沿革
本企业前身为上海航天京开如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由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原贵州航天工业有限责任
公司)、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市新中国现代
文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一元航天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航天科工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
本企业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航天江南集
团有限公司(原贵州航天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认缴出资
人民币 5,000 万元,各占企业出资额的 5%;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
币 3 亿元,占企业出资额的 30%;天津市新中国现代文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
人民币 5.45 亿元,占企业出资额的 54.5%;深圳一元航天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
航天科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500 万元,占企业出资额的
0.5%。
2020 年 7 月,天津市新中国现代文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 20%合伙份额转让
给湖州莫干山高新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湖州莫干山高新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同年 10 月,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退伙,并将其持有的 30%合伙份额转让给
北京亦庄投资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天津市新中国现代文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退伙,并将其持有的 34.5%合
伙份额转让给潍坊潍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万创领汇成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中,
潍坊潍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3 亿元,占企业出资额的 30%;万创领汇
成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人民币 4,500 万元,占企业出资额的 4.5%。其他合伙
人的认缴出资金额和占比不变。
2021 年 4 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企业正式更名为航天京开创业投资(潍坊)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2022 年 12 月,潍坊潍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12%合伙份额转让给万创领汇
成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24 年 3 月,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2%合伙份额转让给万创领汇成都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本企业的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实缴出资比例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