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秦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瑛)
公告时间:2025-04-24 19:06:11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任职期间,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在董事会日常运作及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本人始终保持专业判断的独立性,依法对董事会审议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制衡职责,有效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利。现将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瑛,出生于 1963 年 10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开大
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87 年 7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首都经济贸易
大学会计学专业教师,其中,2009 年 3 月至 2009 年 5 月,任台湾东吴大学客座
教授,2012 年 9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访问学者;2017 年 5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2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陕西华秦科
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
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能够确保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1 次,董事会 7 次,本人出席董事会议情
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大
独立董 会情况
事姓名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股东大
数 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会次数
刘瑛 7 7 0 0 否 1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检查指导公司经营工作,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预先审阅资料,认真审议,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在充分了解情况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公司董事会在 2024 年度的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依法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严格遵循公司审计委员会相关制度规定,通过主持或参与专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文件,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2024 年,本人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的 7 次会议。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重要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会议审议相关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积极参与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并对所议事项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意见;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本人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制度建设、关联交易、高管聘任、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增资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对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等有可能潜在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监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及网络对公司相关报道,积极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本人在列席股东大会时,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还充分利用出席股东大会的时间,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建议。
(六)现场考察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活动,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及子公司实地考察和调研,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七)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着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保证公司财务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等,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八)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沟通。在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前,公司提前并认真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本人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充分的配合,能够切实保障本人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本人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度,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均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及披露情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 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审核了公司拟聘请的审计机构资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该续聘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 年度,公司对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本人对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进行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姜丹为公司副总经理,本人对姜丹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职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4 年度,本人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及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其科学合理,薪酬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
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以诚信、勤勉为原则,独立、客观地履行各项职责,依法依规按时参加公司 2024 年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参与公司各项重大决策,特别是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对公司财务数据、关联交易等严格把关,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5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职,持续深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以及管理层的交流,推动董事会决策过程更加科学、高效。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建立及执行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做出应有的努力。
(以下无正文,仅为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