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长春燃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18:21:26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5-007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九届
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费用的议案》:决定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事宜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57
人,其中合伙人 175 人,注册会计师 103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15.8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0 亿元。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46.53 亿元,收费总额 2.41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行政监管措施 14 次、
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1 次。4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2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0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21
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楠
李楠,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至 2023年审计报告、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祖广洲
祖广洲,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吴秀英
吴秀英,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拟收费 120 万元,包括年报审计 9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30 万元,较上
一期无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查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能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30万元。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