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17:41: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力源科技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海
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125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75.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3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1,182,5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52,777,265.99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405,234.01 元。上述资
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中汇会验[2021]415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20.25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2,955.44 万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378.70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7,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 263.78 万元。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浙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三角一 1186831852000036 募集资金 82.77 -
体化示范区(浙江)支行 专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8110801013202209747 募集资金 181.01 -
专户
合计 263.78
注:①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721899991013000025734 账户、浙江海盐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原支行 201000275907609 账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3304040160000706470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33050163712700001282账户已注销。
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
7,000.00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公司已将本次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 年 11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7,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
计人民币 7,000.00 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比进度较为缓慢,公司将尽快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落实募集资金的使用,并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事项
前期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比较为缓慢,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相应延期至 2027 年 2 月。保荐机构建议公司加快募集资金的使用。
七、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胡征源 李 嵩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 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840.5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0.2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955.4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项 项目达 本 年 是 否 项目可
承诺投资项 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投 到 预 定 度 实 达 到 行 性 是
目 分 变 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① 入金额 投入金额②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入进度(%) 可 使 用 现 的 预 计 否 发 生
(如有) 额的差额③=②-① ④=②/① 状 态 日 效益 效益 重 大 变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