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真空: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军
公告时间:2025-04-23 20:31:40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军)
2024 年,本人作为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就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张军,男,197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
兰州大学凝聚态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7 年 9 月至 2002 年 7 月任厦门
禾山中学教师,2002 年 9 月至 2007 年 6 月在兰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07 年 7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岭南师范学院教师,2020 年 6 月至今任岭南师范学院分析
测试中心主任,2019 年 7 月至今任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为 5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为 1 次,委托代理人参加董事会次数为 0 次,缺席董事会次数为 0 次,本人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亦不存在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同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未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除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外,其他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会,本人以现场方式参加股东会次数为 1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股东会次数为 1 次,本人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的次数为 0次。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期间并未出现委托代理人出席或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的情况。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4 年度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期间并未出现委托代理人出席或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情况。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与同行业对比,了解公司薪酬水平较为合理,充分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监督作用。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期间并未出现委托代理人
出席或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议通过了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掌握公司的后续分红回报规划,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此外,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的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回应投资者关切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公司透明度。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 15 天。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
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专业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八)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人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
3、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4、报告期内,本人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承办公司审计业务,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了公司的经营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2024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25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治理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独立、客观地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张军
202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