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客食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2 20:03:43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梁仕念为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在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9 次,股东会16 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无
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事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关联方 2024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1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变更为
《股东会议事规则》,本工作报告中仅会议届次及审议议案与此前披露保持一致,保留“股东大会”表述,其余均表述为“股东会”。
2、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3、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5、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关联方 2025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自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行使职权。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在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的职责,主持开展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任职期间召集召开了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1、在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通讯、面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
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2、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交流,督促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须经公司董事会决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日常履职过程中,自觉学习与参加培训相结合,掌握了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公司利益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公允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及 2024 年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前述报告均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能够有效保障公司规范运作、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综述
在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并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广大股东和中小投资者的权益。2025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做大做强、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述职人:梁仕念
2025 年 4 月 22 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25 年 4 月 22 日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郭红东为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在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9 次,股东会 6 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无
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事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关联方 2024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2、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3、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5、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关联方 2025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自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行使职权。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的职责,主持开展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任职期间召集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聘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考核程序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