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电: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8 20:44:3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热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杭州热电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 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1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7,417,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及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4,060,9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验[2021]329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204,060,900.0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募集资金 40,000,000.00 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 69,842,575.65 元用于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15,293,320.00 元用于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2024 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协定存款利息合计 1,187,492.84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90,543,072.82
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47,417,000.00
减:发行费用 43,356,100.00
募集资金净额 204,060,900.00
减:以前年度已投入募集项目金额 98,155,193.37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等净额 10,430,575.63
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116,336,282.26
减:本年度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26,980,702.28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等净额 1,187,492.84
等于: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90,543,072.82
其中:银行活期存款 90,543,072.8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9042101040026193 募集资金 73,514,317.33
司杭州玉泉支行[注 1] 专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 3301040160017931315 募集资金 17,028,755.49
车城支行 专户
合计 90,543,072.82
[注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和杭州保俶支行进行合并,并保留了杭州城西支行,杭州玉泉支行系杭州城西支行的二级支行。
[注 2]“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燃煤耦合一般工业固废热电联产技改项目募集资
金专户(账号:201000334710210)已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完成注销,具体详见《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编号:2024-06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和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
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募投项目“丽水市杭丽热电集中供热三期项目”尚未实施且己搁置超过一年,需进行重新论证。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按规定对该募投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论证后认为下游供热负荷增长未达预期,该项目当前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需暂缓实施。具体详见《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2024-015)。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暂缓实施的议案》,公司按规定对该募投项目重新做了研究和论证后认为:目前受经济环境影响,下游产业发展、供热负荷增长仍未达预期,尚未满足实施该项目的条件,继续暂缓实施。公司将持续关注园区
招商引资,深入了解下游产业发展,研判园区用汽变化趋势,适时考虑该项目的实施。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编号:2025-018)。
保荐机构将继续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如公司确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时敦促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支行及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玉泉支行账户办理了协定存款,根据存款余额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具体情况如下:
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城支行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期末余额 预计年化收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益率 (万元)
杭州银行股 单位协定存
份有限公司 存款 款 1,702.88 不适用 不适用
湖墅支行
产品 收益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收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关联
期限 类型 益率 (如有) 交易
2024 年 9 月
23 日-2025 保本保证收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年 8 月 19 益型
日
[注]杭州银行湖墅支行为募集资金专户杭州银行汽车城支行的辖区支行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期末余额 预计年化收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益率 (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 单位协定
份有限公司杭州 存款 存款 7,351.43 不适用 不适用
玉泉支行
产品 收益 结构化安 参考年化收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关联
期限 类型 排 益率 (如有) 交易
2024 年 9 月 23 保本保证收
日-2025 年 8 月 益型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19 日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