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8 20:43:39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 1061 号)5 楼公
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欣女士因行程原因无法出席并主持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经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楚长征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0 人,代表股份 174,531,1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3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73,18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56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5人,代表股份 1,344,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6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7 人,代表股份 1,350,2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6,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5人,代表股份 1,344,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69%。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通过现场及视频会议参加的方式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4,06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5%;
反对 45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3%;弃权 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533%;反对 45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876%;弃权 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91%。
2、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已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4,06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8%;
反对 45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0%;弃权 1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5903%;反对 45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506%;弃权 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91%。
3、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4,06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13%;
反对 45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91%;弃权 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718%;反对 45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913%;弃权 1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69%。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4,05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81%;
反对 45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12%;弃权 1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497%;反对 45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654%;弃权 1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50%。
5、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4,05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81%;
反对 45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4%;弃权 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571%;反对 45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543%;弃权 2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87%。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4,06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13%;
反对 45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0%;弃权 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718%;反对 45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024%;弃权 1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58%。
7、逐项审议《关于非独立董事张欣女士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1 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张欣女士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63,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581%;
反对 65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87%;弃权 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000%;反对 65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521%;弃权 1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79%。
关联股东对本子议案已回避表决。
7.02 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傅亮先生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64,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627%;
反对 65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85%;弃权 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666%;反对 65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040%;弃权 1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94%。
关联股东对本子议案已回避表决。
7.03 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余冠敏先生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68,2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822%;
反对 64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46%;弃权 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481%;反对 64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040%;弃权 1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79%。
关联股东对本子议案已回避表决。
7.04 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顾永德先生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676,5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22%;
反对 65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61%;弃权 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666%;反对 65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855%;弃权 1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79%。
关联股东对本子议案已回避表决。
7.05 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楚长征先生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86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74%;
反对 64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1%;弃权 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