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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特尔: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8 19:03:03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5-010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派特尔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宇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董事会运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总经理就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管理工作做了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和 2025 度工作安排等方面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焱军先生、李志娟女士、矫庆泽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对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焱军)(公告编号:2025-017)、《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志娟)(公告编号:2025-018)、《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矫庆泽)(公告编号:2025-0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7 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 2024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考虑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兼顾对公司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2024年年度未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4月18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
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81,454,452.1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81,708,384.05 元。公司本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2.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1 股(其
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1 股,无需纳税;)。本次权益
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5,451,923.20 元,转增 7,725,961.60 股。并于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予以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董事会已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了《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公司
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2024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工作做出了总结,并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要求及独立董事出具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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