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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化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4-17 20:42:45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7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5 月 7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宝应县淮江大道 999 号公司十一楼 1102 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7.00 《关于申请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
案》
8.00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9.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
机构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
10.00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象的子议案
数:6

10.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
10.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10.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
10.04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0.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10.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11.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回购股份相关 √
事宜的议案》
2、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4 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3、议案 10.00、1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资料,以便确认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5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采用书面信函或
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6: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
江苏省宝应县淮江大道 999 号公司六楼 8610 办公室,邮编:225800(如通
过书面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4 年度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宝应县淮江大道 999 号公司六楼 8610 办公室
联系人:陈旭
联系电话:0514-82659030
传真号码:0514-82659007
邮箱:chzq@yzch.cc
5、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610”,投票简称“晨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于逐项表决的提案,对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例如,对本次提案 10.00 投票,视为对其下全部二级子议案 10.01-10.06 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3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扬州晨化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思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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