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星股份: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02 20:27:27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 年 4 月 30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78 澄星股份 2025/4/23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无锡星盛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提案程序说明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澄星股份”)已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25.78%股份的股东无
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议案一:《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进一步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澄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与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澄星股份江阴临港项目的项目规模、供地面积相关内容进行变更,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投资建设澄星股份江阴临港项目全部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澄星股份江阴临港项目投资建设事宜,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全权办理上述投资项目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和实施上述投资项目的具体方案,签署、修改、补充、执行与上述投资项目有关的一切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上述投资项目全部完成之日止。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4 月 30 日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 618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
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7 《关于公司董事和监事 2024 年度报酬的议案》 √
8 《关于申请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9 《关于 2025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11 《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1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投资建设澄 √
星股份江阴临港项目全部事宜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八次会议和第
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
2025年4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 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5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 《关于公司董事和监事 2024 年度报酬的议案》
8 《关于申请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
9 的议案》
1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
11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投资
12 建设澄星股份江阴临港项目全部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