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6 20:23: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统称毕马威)为公司2024年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毕马威在2024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毕马威在履职过程中勤勉尽责,能够保持独立性,公允表达了审计意见,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计质量管理
毕马威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以下简称质量管理准则)的有关规定,设计、实施和运行了有关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相关服务业务的质量管理体系,旨在为其在以下方面提供合理保证:
(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并根据这些规定执行业务;以及
(二)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业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审计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向审计质量与执业技术部等部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毕马威制定了意见分歧处理与解决机制,在出现不同情形的意见分歧时,毕马威要求审计项目组按照事务所对应规定流程向更高级别合伙人咨询以寻求解决方案,直至形成一致的、适当的解决方案,只有意见分歧得到适当解决之后才能出具报告。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本项目未发生意见分歧的情况。
毕马威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在签署审计意见之前,毕马威开展了一系列动态监控和辅导程序,按照执业准则和事务所质量管控政策对审计项目的质量进行把控:项目组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与项目合伙人组成审计项目组三级复核机制,完全独立于项目之外的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再进行复核并及时反馈独立意见。毕马威委派其中国首席财务官及金融业资深合伙人梁达明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对审计项目组在审计中持续监督和指导,并进
行独立客观的复核审计工作,强化审计质量复核的精细度和适时性,确保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的全流程都得到有效的质询和审视。
毕马威设有专职团队,基于风险导向开展项目层面的监控及督导活动,识别质量问题及风险,执行根源分析,实现持续优化和改进。项目层面的监控及督导活动主要包括业务进行中的监控辅导,以及针对已完成项目的业务质量检查。毕马威每年开展业务质量检查,旨在评估项目的执行情况,并识别项目质量改进机会。业务质量检查以风险为导向选择审计项目进行检查,委派经验丰富且独立的检查合伙人来监督检查过程,并按照一致的标准来确定项目评级和评价审计工作,同时利用这些标准来衡量未来的改进结果。事务所会在内部传达检查结果,并根据情况采取适当的改进措施。
毕马威按照质量管理准则的要求建立内部监控和整改程序,制定了相关政策和程序。根据毕马威对于2024年9月30日质量管理体系的年度评估,毕马威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合理保证该体系的目标得以实现。
二、人员资源配置
毕马威为2024年度公司审计服务配备了境内外审计团队骨干成员,组成专属工作团队,人员配备合理、充足,核心团队成员相对稳定且具备多年证券、大型金融企业和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香港执业会计师等专业资质。毕马威委派其中国证券及基金业主管合伙人王国蓓女士、中国证券及基金业合伙人程海良先生担任中国准则报告签字合伙人,委派其中国金融业审计主管合伙人陈少东先生担任国际准则报告签字合伙人,委派其中国首席财务官及金融业资深合伙人梁达明先生担任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此外,毕马威为审计服务还配备了信息技术、内部控制、金融工具以及股权估值、减值、税务等方面的项目专家团队,全程支持审计项目。在审计服务期间,毕马威已严格遵守公司、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守则所要求的独立性政策,独立性符合要求。
三、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毕马威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毕马威根据公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涵盖有关信息安全、保密、个人信息和数据隐私的政策和管控措施,包括隐私影响评估、数据安全和隐私培训、服务提供商的管理机制、个人数据主体询问程序、数据安全全流程
管理、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应急处置等。在审计工作过程中,毕马威能够遵守公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使用和储存从公司获得的信息和数据,对公司敏感信息予以妥善管理,未出现公司信息泄露事件。
毕马威的审计数据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均存储于中国内地。未经中国政府有关主管机关许可,不向任何境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审计数据。
四、审计工作方案及执行
毕马威根据公司战略目标、组织架构、业务重心及内部环境外部监管重点,结合最新经济形势、准则变化及监管动态开展了风险评估及识别,制定了以风险为导向的全面、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范围覆盖充分,涵盖了公司重要业务及关键风险点,围绕商誉减值评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分类为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估值、融资类业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收入确认、关联方披露、结构化主体、或有及合规事项等重点审计领域,实施了恰当、有效的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在执行审计过程中,毕马威与本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综上经评估,本公司认为,毕马威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在履职过程中勤勉尽责,能够保持独立性,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公允表达了审计意见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审计委员会对于外部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统称毕马威)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的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应有的资质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于2024年6月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同意2024年继续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6月28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会计师事务所续聘事宜。
2024年12月18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本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毕马威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国蓓、程海良以及估值合伙人陶进伟、信息系统合伙人斯小霆、内控合伙人徐婕、项目高级经理黄双风、项目经理余露璐召开沟通会议,项目主管合伙人王国蓓、合伙人程海良等就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案、独立性、审计团队架构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讨论通过了毕马威2024年度审计计划。
2025年3月11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本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毕马威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少东、项目主管合伙人王国蓓、合伙人程海良、估值合伙人陶进伟、信息系统合伙人斯小霆、内控合伙人徐捷、项目高级经理黄双风召开沟通会议,听取了审计师关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内控审计重点、信息技术控制测试工作、合规事项以及重要提示等事项的进度汇报。
2025年3月25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毕马威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