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装备: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6 20:08:41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保持了良好的独立性,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59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780 人,其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 7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舞弊风险识别及防范、年度审计重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就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为公司从事审计事务以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审计准则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在历年的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审慎查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平,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
(二)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听取了会计师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初步预审情况的汇报,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流程、审计时间安排、审计团队、舞弊风险沟通、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与财务报表相
关的内部控制、预审关注的主要事项、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对审计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总体把握。
(三)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听取了会计师关于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的初步意见,就2024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存货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关联方交易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关注点等进行了沟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2025年3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听取了会计师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