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关于签署《综合采购及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3-21 20:33:48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5-035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综合采购及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充分发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集中批量采购优势,保障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集团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对外采购的各类物资、工程和服务实行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由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团招标采购中心”)组织和落实,经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集团招标采购中心友好协商,拟签订《综合采购及服务框架协议》。在采购价格公允的前提下,由集团招标采购中心负责实施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对外采购的各类物资、工程和服务项目。
2.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重大依赖。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充分发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集中批量采购优势,保障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公司拟与集团招标采购中心签订《综合采购及服务框架协议》,在采购价格公允的前提下,由集团招标采购中心负责实施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对外采购的各类物资、工程和服务项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集团招标采购中心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分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签订《综合采购及服务框架协议》属于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2MA9GXN6T67
成立日期:2021 年 05 月 31 日
注册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中路 21 号院经调楼 1701 室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负责人:张恒庆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招投标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特种设备销
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密封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
售;灯具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器辅件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木材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
目);装卸搬运;汽车销售;货物进出口;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林业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集团招标采购中心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分公司
经核查,集团招标采购中心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综合采购及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综合采购及服务的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向集团招标采购中心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种、多种或综合性产品或服务:
(1)生产、基建所需的各类设备、物资;
(2)各类工程、设备、物资和服务招标/询比价的标书/询比价文件制作、组织等代理服务;
(3)各种采购价格的市场询价、对标或预/概算审核等综合性服务;
(4)其他采购或服务。
在协议有效期内,集团招标采购中心向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种、多种或综合性产品或服务:
(1)生产、基建所需的各类设备、物资;
(2)提供招标标书、公开询比价文件制作,在招标、询比价过程中,组织评委抽取、评审、定标管理等代理服务;
(3)提供以下一种、多种或综合性服务:
①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提供市场价格的询价、对标服务;
②工程预/概算及造价的审核服务;
③提供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业务电子化和数据分析服务;
④提供各企业间同类物资合作供应商数据信息共享,拓宽采购渠道服务;
⑤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4)货物仓储配送服务;
(5)根据公司需求提供的其他服务。
2.协议有效期:自 2025 年 1 月 1 日始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双方合作的定价原则
1.有政府定价的,按照政府指导价执行;
2.有公开市场价格的,按公开市场价格,综合考虑市场供求关系及趋势、付款方式、付款周期、运输配送、质量等因素确定价格;并不高于京东、淘宝等企业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以及《平顶山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可比批发价格;
3.无政府定价且无市场价格的,经双方协商,按成本加合理利润、收益共享等市场化方式进行定价。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集团招标采购中心签署《综合采购及服务框架协议》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集团招标采购中心为公司提供的综合采购及服务符合公司需求,上述关联交易具备合理性及必要性。
集团招标采购中心的产品及服务价格不高于市场上同等规格、质量的同类产品,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2025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1,129.05 万元。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七、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与集团招标采购中心签署《综合采购及服务框架协议》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该交易具备合理性及必要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签署<综合采购及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系采购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业务活动,符合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公允,符合诚实信用、自愿的原则,交易货款结算方式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关联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签署<综合采购及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该关联交易事项的价格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项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关于签署<综合采购及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