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能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3-21 16:16:30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1、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 关于支付 2024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7、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理财的议案
8、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9、 关于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10、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提出如下注意事项:
一、大会召开期间,请各位股东有序领取会议资料,并按时进入会场。
二、为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请各位股东注意遵守会场纪律,不要大声喧哗,影响大会的正常进行,如有问题可与工作人员联系。
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行使法定权利。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代理人在表决票上填写股东姓名、持股数,由股东本人或代理人签名。非累计投票议案同意请在“同意”栏内打“√”,不同意请在“反对”栏内打“√”,放弃表决权利时请在“弃权”栏内打“√”;累计投票议案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具体投票说明详见《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5-018)附件二。
五、如对本公司工作有意见和建议,请书面递交工作人员,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统一给予答复。
六、股东如需发言,请事前通知工作人员,并出示有效证明,经工作人员登记后即可发言。
七、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望各位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代理人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参会,请勿在会场随意走动,积极遵守会场纪律,共同维护好大会秩序和安全。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议案 1: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4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策的实施。通过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有效推动了公司各项业务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现将董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各项议事规则,结合公司经营需要,累计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7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召集 2 次股东大会。全体董事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以高度责任心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勤勉履行职责、科学审慎决策、规范行使职权,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生产经营等提出切实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
2024 年,公司 7 次董事会共计审议了 25 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议案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七次 2024/3/4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支付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理财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4 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议案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4/26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八次
关于签署《物业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8/26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第九次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10/14 关于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十次 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10/28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十一次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11/07 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十二次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12/16 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十三次 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得到有效执行,主要有:
(一)完成董事会人员调整
2024 年 3 月,赵殿华先生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等职务。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聘任梁木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4 年 12 月,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部分董事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
等职务。经控股股东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黄颖女士、DaiZilong 先生、王勇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提名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二)完成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
司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 元的年度分红方案已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实施完
毕。本次分红共发放现金股利约 1.24 亿元。
(三)监控执行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后因公司美居装修业务不断拓展新项目,预计本年度的关联交易额较前次预计有所增加,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执行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调整业务模式及配置资产
根据公司商业物业服务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绿都商业拟调整与公司关联方绿都不动产的合作模式,由委托管理模式调整为整体租赁模式。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绿都商业与绿都不动产签署《物业租赁合同》。为保证公司房屋租赁业务的可持续性,同时考虑合理资产配置,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与上海迪南签署《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购买其开发的位于上海市崇溪路 111 弄绣云新都项目的 35 套商业物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
二、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并召开 7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全体董事均亲自参加,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
(1)董事会出席情况
董事 应参加会议次数 实际参加次数
路向前 7 7
赵永 7 7
梁木金 6 6
文贤勇 7 7
朱永明 7 7
赵虎林 7 7
余黎峰 7 7
董事 应参加会议次数 实际参加次数
赵殿华 1 1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董事 应参加会议次数 实际参加次数
路向前 2 2
赵永 1 1
梁木金 2 2
文贤勇 2 2
朱永明 6 6
赵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