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25 21:14:01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上午 10:00 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
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 1 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叶江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年度报告》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 度 董事 会工作报告内容详 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丁云龙先生、孔繁敏先生、周谊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于 2024 年4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6,232,580,420.38 元,同比增长 7.12%;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447,154,320.51 元,同比增长 212.5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6,232,580,420.3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47,154,320.51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2023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421,222,132.24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42,122,213.22 元 。 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2,463,187,038.03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735,710,424.89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截至目前总股本847,653,618股扣减回购专户持有股份16,582,282股后的股本831,071,33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9,321,400.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意见。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报告对公司在股东、职工、供应商、客户、经销商等利益相关方权益保护、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社会公益等方面建立社会责任制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了详细阐述。报告全文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24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 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0、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
情况审查的议案》。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审查的公告》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中山百得厨卫有限公司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况下,在累计金额 4,000万美元的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并同意授权百得厨卫总经理或其指定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由百得厨卫财务部负责具体交易事宜。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在公司经营业绩不断增长以及现金流回笼管控良好的情况下,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再创新高。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了更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同意公司管理层使用公司(含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 16.2 亿元增加至 18.8 亿元,用于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同时,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投资理财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登
在 《 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在上市公司担任职务)及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公司其他非独立董事(且在上市公司担任职务)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各委员均回避表决,同意将本次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对象为不在公司担任董事职位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4 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3、2024 年第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
4、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