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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鹏峰)

公告时间:2024-04-24 17:51:56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鹏峰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2023 年,本人任职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公司及经营层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下,本人遵循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力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在 2023 年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判断,发表了严谨、明确的独立意见。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董事会会议 8 次。本人
应出席股东大会 3 次、董事会会议 8 次,全部为亲自出席或列席,本
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本人还对
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表 1:2023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李鹏峰 8 3 5 0 0 否
表 2:2023 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李鹏峰 3 3 0 0 0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
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 5 次,亲自出席专门
委员会会议 5 次,委托出席次数为 0,缺席次数为 0。报告期内公司
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制定,公司将
在 2024 年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审议相关事项。具体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表 3:2023 年度本人出席委员会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李鹏峰 4 4 1 1
本人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及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委
员的应尽职责,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依据自身专业
知识和能力,认真、客观、公正地审议每项议案、参与决策、独立判
断,并发表独立意见。

(三)行使表决权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和规则,组织召集每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其召集、召开、议事程序均符合规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记录完整。
本人对 2023 年度应由本人出席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注重与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等相关方保持良好、紧密联系,及时听取公司重大投融资、年度外部审计、内控建设等方面内容。2023 年,在年报审计过程中,本人听取财务负责人及内审部门报告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审计工作安排;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及进场后均参与审阅、沟通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以及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重点,并就关注问题询问注册会计师、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及公司相关人员,充分了解计划的可行性、必要性,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充分准备。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通过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等活动,与中小股东充分交流与沟通,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与关切。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等情况, 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任职期间,事先 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现场办公、实地调研的情况
2023 年,本人重视并安排专门时间对上市公司情况进行现场了
解。报告期,本人积极通过参加会议、电话沟通、现场调研等方式掌 握上市公司经营状况、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 及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全面了解公司经营发展 情况,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做好了必要的基础工作。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
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与 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如下:
表 4:2023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与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序号 发表时间 发表事项 意见类型
1 2023 年 3 月 2 日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2023 年 3 月 30 日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3 2023 年 3 月 30 日 关于 2022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2023 年 8 月 30 日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专项说 同意
明和独立意见
5 2023 年 9 月 29 日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同意
意见
6 2023 年 9 月 29 日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同意
认可意见
2.其他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和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
事项提出异议;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在股
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三、本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重点关注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规定应重点关注的事项。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承担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的忠实与勤勉义务,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研究相关事项和履职相关问题,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和经营管理进步做出应有贡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鹏峰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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