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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颖电子: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23 18:33:48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见附件二);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网络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999 号 A 座上海虹桥国际会议
中心 2 层八号厅;
9、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董事会议事规则 √
2.00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3.00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7.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8.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10.00 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00 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
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 √
法>的议案
14.00 关于确定 2023 年度非独立董事职务津贴总额提拨 √
比例的议案
15.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6.00 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上述第 1-4 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5-15 提案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16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提案 13、14 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同时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表决。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内容分别详见 2023 年 12 月 22 日、2024 年 3 月 30 日、2024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将在本
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针对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提案 1、4、12 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30—11:30,13:00—16:30(传真或信函登记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16:30,以公司接收或签收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3号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
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登记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16:30,以公司接收或签收时间为准),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767弄3号
联系人:潘一德、徐洁敏
电话:021-61219988
传真:021-61219989
邮编:200335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前十天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公司将在会议开始前五分钟停止办理会议入场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27
2、投票简称:中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4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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