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高速: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6-01-12 15:36:28
证券简称: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上市时间:2004 年 3 月 10 日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文 件 目 录
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 1二、关于与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
三、关于拟与控股股东签订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8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 月 23 日(星期五)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
1.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 26 号湖北国展中心东塔公司 24
楼会议室
2.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南军先生
五、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股东到会情况
2.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3.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与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拟与控股股东签订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股东发言,公司相关人员集中回答股东提问
5.推选监票人
6.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7.监票人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8.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9.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10.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股东会
议案一
关于与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
至 2026 年 2 月 27 日止。现公司拟与交投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有效
期三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继续利用交投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与交投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其向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资金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其他金融服务需另行订立独立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鉴于交投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交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3319054963
成立时间:2015 年 6 月 24 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 26 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 6 楼
东北侧和 7 楼
法定代表人:王徐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
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九)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湖北交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项目 2025 年 11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2.46 387.27
负债总额 278.82 364.13
净资产 23.64 23.14
项目 2025 年 1-11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4.79 5.79
利润总额 1.50 1.72
净利润 1.20 1.31
除本次关联交易所涉业务范围外,交投财务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年末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 3,601,411.08 万元 3,546,725.09 万元
年末财务公司发放贷款余额 1,058,403.01 万元 1,058,482.21 万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额度 100,000.00 万元 100,000.00 万元
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 17,020.01 万元 82,342.70 万元
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 82,342.70 万元 21,673.34 万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金额 99,083.13 万元 82,342.70 万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利率范围 0.55%-1.90% 0.55%-1.55%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贷款额度 200,000.00 万元 200,000.00 万元
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金额 43,586.00 万元 51,060.00 万元
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金额 51,060.00 万元 43,103.61 万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贷款金额 54,186.00 万元 51,060.00 万元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利率范围 2.50%-3.05% 2.39%-2.74%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提供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不低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给予甲方的利率水平,且不低于乙方为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档次的最高存款利率。
(3)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4)甲方存放在乙方的每日存款余额(不含发放贷款产生的派生存款)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超出部分乙方配合甲方在 3 个工作日内转回指定账户。
2.综合授信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2)乙方提供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
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3)本协议项下,在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实际授信额度以审批为准。乙方向甲方提供每日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4)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3.结算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其提供收款服务和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各项网上银行结算服务,如在柜台办理结算业务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价格收取费用。
(3)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4.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在经营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具体合同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凡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不低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给予甲方的利率水平,且不低于乙方为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档次的最高存款利率。乙方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业务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乙方为甲方提供结算服务网上银行结算免收服务费,柜台结算服务费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价格收取。
(四)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经甲方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有效期
有效期 3 年。
(六)风险控制措施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1)乙方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或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2)乙方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要求;
(3)乙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4)发生可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5)乙方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乙方注册资本金的 50%或该股东对乙方的出资额;
(6)甲方在乙方的存款余额占乙方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