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天钛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12-17 16:59:05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天钛业
股票代码:688750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 XXXX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路 135 号 D 座 2 层(东升地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询价转让)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1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的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金 指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钛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 指 国家 XXXX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家产业投资基金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因本报告书所披露事项导致的权益变动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企业名称 国家 XXXX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曲克波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路 135 号 D 座 2 层(东升地区)
成立日期 2018-12-24
注册资本 51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GC0U3L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
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
经营范围 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8-12-24 至 2028-12-23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路 135 号 D 座 2 层(东升地区)
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 是否拥有境
住地 外居留权
曲克波 男 董事长、经理 中国 北京市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基于自身资金需求,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情况实施其在公司拥有权益变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4,028,362 股,占公司
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20.3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71,365,86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5.4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5 年 12 月 17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2,662,500 股,减持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从 94,028,362 股减少至 71,365,862
股,持股比例从 20.33%减少至 15.43%。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变动股数(减少 变动比例
以“-”填列)
国家产业 询价转让 2025 年 12 人民币普 -22,662,500 -4.90%
投资基金 月 17 日 通股
合计 -22,662,500 -4.9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 94,028,362 20.33% 71,365,862 15.43%
合计 94,028,362 20.33% 71,365,862 15.43%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指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日
2、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按照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17 日最新总股本
计算。
3、上述持股比例计算时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合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 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益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益受限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国家XXXX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曲克波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查阅地点: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 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
上市公司名称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区德山街道青山社区乾明
路 97 号
股票简称 金天钛业 股票代码 688750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国家 XXXX 产业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路 135
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号 D 座 2 层(东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