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盛机电: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12 19:28:39
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25-037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曹建伟先生、邱敏秀女士、何俊先生、毛全林先生、周子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静女士、赵骏先生、张红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红英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拟兼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比例未低于董事候选人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赵骏先生和张红英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静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静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诚、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3 日
附件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曹建伟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公司党委书记。2010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任研发中心主任。曾荣获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获国家级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浙江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浙江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浙江省优秀企业家、风云浙商、浙江省劳动模范、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截止本公告日,曹建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5,587,266股,持有控股股东绍兴上虞晶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6.7755%股权,控股股东绍兴上虞晶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620,635,522股。曹建伟先生与邱敏秀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俊先生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曹建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邱敏秀女士,194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曾任第三届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流体传动与控制分会液压技术委员会委员、第五届全国液压气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2010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邱敏秀女士在机械设计、流体传动及控制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在电液控制技术研究领域卓有建树,曾承担与参与电液控制技术领域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63项目、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课题以及省部级科技项目30多项;科研成果曾荣获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国家级奖3项,省、部级科技一等奖4项,二等奖4项;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曾获浙江省优秀企业家、绍兴市高
级专家等荣誉称号。
截止本公告日,邱敏秀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8,172,420股,持有控股股东绍兴上虞晶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8.2225%股权,控股股东绍兴上虞晶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620,635,522股。邱敏秀女士与曹建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何俊先生系母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邱敏秀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何俊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2010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裁。何俊先生拥有丰富的市场及经营管理经验,兼任绍兴市总商会第七届副会长、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等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何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470,176股,持有控股股东绍兴上虞晶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5.3122%股权,控股股东绍兴上虞晶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620,635,522股。何俊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邱敏秀女士系母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毛全林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拥有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2010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曾荣获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等荣誉。
截至本公告日,毛全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636,476股,持有控股股东绍兴上虞晶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3.8733%股权,控股股东绍兴上虞晶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620,635,522股。毛全林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毛全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周子学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历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理事长,工业和信息化部总经济师、财务司长等职,在电子信息产业拥有四十余年的从业经验。现任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周子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子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赵骏先生,1978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为浙江大
学求是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常务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先后在浙江大学、美国哈佛大学、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法律博士学位。曾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东亚法律研究中心做访问学者,曾在跨国律所工作。现担任中国海洋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会长。荣获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入选 2017年度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项目。2023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赵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