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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百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公告时间:2025-12-09 20:32:58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百川”“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791.74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101 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791.74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63 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558.34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根据最
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418.761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39.5870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702.979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71.7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670.0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28.23%。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
量为 2,372.9790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根据《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1,468.06724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0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474.6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228.379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51.77%;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144.6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48.23%。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148966532%,有效申购倍数为 6,712.91722 倍。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T+2 日)及
时履行缴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T+2 日)16:00 前,按
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股份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本次发行价格为 22.63 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者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属企业。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558.348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根据最
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418.761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39.5870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T-4 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
金。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主承销商将在 2025 年 12 月12 日(T+4 日)之前,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
根据发行人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序号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1 北京安鹏科创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837,522 18,953,122.86 12 个月
限合伙)
2 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837,522 18,953,122.86 12 个月
3 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837,522 18,953,122.86 12 个月
4 厦门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837,522 18,953,122.86 12 个月
5 阳光电源(三亚)有限公司 837,522 18,953,122.86 12 个月
合计 4,187,610 94,765,614.30 -
注: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 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 号)等相关规定,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T 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
行公告》中披露的 291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8,581 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均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 6,516,970 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配售对象类别 有效申购股数 占网下有效申 初步配售数量 占网下发行总 各类投资者初
(万股) 购数量的比例 (股) 量的比例 步配售比例
A 类投资者 4,470,940 68.60% 8,603,733 70.04% 0.01924368%

配售对象类别 有效申购股数 占网下有效申 初步配售数量 占网下发行总 各类投资者初
(万股) 购数量的比例 (股) 量的比例 步配售比例
B 类投资者 2,046,030 31.40% 3,680,057 29.96% 0.01798633%
合计 6,516,970 100.00% 12,283,790 100.00% /
注:若出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以上初步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本次配售未产生余股。最终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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