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关于2026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1-28 20:22:26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5-087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 183,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07%,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信用担保额度合计为 16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26.29%。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经营需要,2026 年度公司拟对下属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 183,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07%。其中,公司拟对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菱集团”)提供担保额度 100,000 万元;对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实业”)提供担保额度 60,000 万元;对绵阳长虹智慧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智慧家电”)提供担保额度 20,000 万元。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美菱”)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安徽拓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拓兴科技”)拟提供担保额度 1,000 万元;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安徽菱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安医疗”)拟提供担保额度2,000 万元。针对前述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确定 2026 年度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宜,超过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的 2/3,议案通过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对外担保的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且单笔担保金额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无需经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情况
(一)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相关情况见下表:
2026 年拟授权 被 担 保
担保额度占上 方 最 近 是
担 保 方 持 截 至 2025 本次新增担 市公司最近一 一 期 资 否
被担保方 股比例(含 年 11 月 28 保额度(万 期净资产比例 产 负 债 关
担保方 直 接 及 间 日 担 保 余 率 ( 截 联
接) 额(万元) 元) (即 2025 年 9 至 2025 担
月 30 日的净资 年 9 月 保
产) 30 日)
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 100.00% 70,000.00 100,000.00 16.10% 130.62% 否
长虹美菱 司
股份有限
公司 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 100.00% 11,544.00 60,000.00 9.66% 72.54% 否
绵阳长虹智慧家电有限公 100.00% — 20,000.00 3.22% 0.29% 否
司
中科美菱 安徽拓兴科技有限责任公 100.00% 1,000.00 1,000.00 0.16% 42.14% 否
低温科技 司
股份有限 安徽菱安医疗器械有限公 100.00% 1,000.00 2,000.00 0.32% 13.36% 否
公司 司
合计 83,544.00 183,000.00 29.46% -
说明:其中对于前期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中科美菱已为相关下属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在担保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和中科美菱将在上述本次新增担保核定的额
度内为该下属子公司提供续保。上述子公司(被担保方)将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二)2025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对下属全资及控
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对其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
266,3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下属控股及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全
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3,5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73%。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5月23日
法定代表人:王小成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东、汤口路南二号主厂房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冰箱、冰柜、洗衣机、塑料制品、精密焊管、制冷配件、包装品及装饰品制造;自产产品和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百货、冰箱、冰柜、空调、洗衣机、小家电、家用电器销售;热水器、锅炉及辅助设备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壁挂式快速采暖热水器机器配件、家用燃气灶具、水纯净设备、智能箱包销售;电采暖设备;电磁采暖设备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美菱集团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
计) 计)
资产总额 120,525.38 120,937.81
负债总额 143,032.33 157,974.32
净资产 -22,506.95 -37,036.51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未
项目 经审计)
营业收入 551,163.94 346,405.13
利润总额 6,924.58 -14,470.43
净利润 6,706.70 -14,529.56
美菱集团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美菱集团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他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或附属企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美菱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90% 10%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3.22%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00%
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24.12%
3.24%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100%
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二)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8月28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069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人代表:张东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家用电器研发;模具销售;模具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长虹实业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