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隆平高科_监管函
公告时间:2025-11-28 19:55:36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5〕第 202 号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0 年 12 月,你公司与湖南君维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湖南
隆平高科耕地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并约定相关业绩承诺事项。你公司未在 2021 年至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前述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
2023 年 3 月,你公司与耿志民等人签订《福建科力种业有
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并约定相关业绩承诺事项。你公司未在2023 年至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前述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
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一款、第 7.7.6 条第四款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5 年 11 月 28 日